《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所确立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国家安全涵盖为以下十六个领域:
1. 政治安全
2. 国土安全
3. 军事安全
4. 经济安全
5. 文化安全
6. 社会安全
7. 科技安全
8. 网络安全
9. 生态安全
10. 资源安全
11. 核安全
12. 海外利益安全
13. 生物安全
14. 太空安全
15. 极地安全
16. 深海安全
上述安全领域相互关联、相互影响,构成一个有机整体。
来源:应急普法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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